“虚拟利息抵扣”(Notional interest deduction, NID)
比利时长驻税收企业和非长驻企业的比利时分公司有权享受“虚拟利息抵扣”的优惠政策,该政策主要反映企业参照“无风险融资”(长期债务)而计算出的使用“承受风险的资本”(股本融资)的经济成本。
将企业财政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上的“股本金”乘以根据比利时10年期国债利率而设定的利率,所算出的数目即为企业可免税金额。
只要企业仍有足够的税收能力(即收益),即可享受7年的该项减免优惠政策。据估计,通过“虚拟利息抵扣”,企业所得税率将下降到25%左右。
跨国企业临时派往比利时的外国行政人员可享受特殊的税收政策,他们享受非长驻人员的待遇,只需对其在比利时境内所得收入交税,境外收入无需交纳所得税。
另外,行政人员在比利时临时停留期间所获得的津贴不算入总收入,从而最大可能的减免个人所需交纳的税款。这些津贴包括交通补助、安家费、紧急回国补助、额外的学费和房屋补贴等。
极富吸引力的税收制度(二)
预约税务裁定
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可向比利时财政部的“裁定委员会”提出请求,该委员会可对其在比利时的投资提供有关税收方面的信息,包括关税、增值税、所得税以及资本税等多方面的内容。
预约税务裁定对投资项目的成本和收益做出预估,并为有关投资方提供法律保证。
如企业招募额外的全职研发人员,该企业可享受的免税额度最高可达25570欧元。
同时私营企业内从事研发工作的员工可免交部分工资税(50%或更高)。
另外,投资研发的企业如发展环保型或节能型产品/技术即可享受税务抵扣或税务抵扣信用额。
针对中国投资者的政策(一)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2004年,比利时第一个与香港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根据该协议的规定,个人所得版税率为5%,利息税不超过10%。该协议还规定对股息免征代扣所得税,这样通过减少汇寄到香港的收益所需承受的税收负担,为比利时的香港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如果比利时企业的香港股东所持股票比率超过25%,该公司向其支付的股息也可免征所得税。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比利时正在与中国政府就两国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修订事宜进行磋商,意在降低股息、利息和版税方面的个人所得税率。现存协议规定个人所得股息税率不超过10%。
2005年6月,中国与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签署了关于互相促进和保护投资协议。该协议规定,任何来自协议另一方的投资者可享受“国民待遇”(与本国投资者同等的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给予另一方投资者的优惠待遇不得低于给予任何第三方投资者的优惠待遇)。另外,任何与投资有关的支付均可享受免费转账,包括建立或扩大投资所需资金、投资收益以及部分清算投资所得收益等。
投资基金 比中两国一致同意建立一项新的投资基金,以促进比利时的中国投资的发展。该基金主要通过购买未上市中小型企业的股权来进行运作。这一新的基金将按照“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本投资基金”(China-Belgium Direct Equity Investment Fund)的模式进行操作,而后一基金的主要目的是支持中国混合资本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民航运输协议 最近比利时与中国对双边民航运输协议进行了修订,为两国的旅客和货物运输行业提供了更多机遇。修订后的协议规定了“第五航权”,允许两国的航空公司可在其航线的任一获允许地点上下旅客和货物。
北京--布鲁塞尔直飞 从2006年7月开始,海南航空公司开通每周多趟北京-布鲁塞尔直飞航线(飞行时间为10小时)。
信用风险保险 2005年,中比两国从事出口信用保险的龙头企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Sinosure)和比利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Delcredere/Ducroire)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在中国注册的欧洲企业在向中国企业出售或进口产品时,可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投保。同样,欧洲的中国企业从事商业往来时也可通过比利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减少投资和出口方面的风险。
如有投资房产需求,首付可承受50万RMB及以上的人士不妨考虑比利时房产。一方面分散投资风险,另一方面规避限购限贷的管制。英语主流国家除了是传统的移民目的之外,同时也是传统的海外房产投资目的地。加拿大、澳洲房产政策收紧之后,大批中国投资客目光转向欧洲房产。但是欧洲各国经济发展情况差异较大,同时针对外国人士购房投资政策、税收政策不一,投资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并赴当地亲自考察。
目前来说比利时在欧洲是个理想的投资的目的地。比利时房价、年租金收益、贷款利率处在合理水平。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也是欧盟首都)市中心物业均价折人民币2万元/平, 租金8%,贷款利率1.6%,首付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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